国足帅位,为何如此“难产”******
主帅迟迟难敲定,“土洋结合”成备选
国足帅位,为何如此“难产”
2月4日,是二十四节气之首的立春,意味着进入风和日暖、万物生长的春季。在冬季蛰伏的中国足球,也逐渐“复苏”。泰山队确认即将重新集结,国奥队、亚运队敲定集训计划,不论是俱乐部还是国字号球队层面,新的备战计划已然启动。
在一片进展有序的气象中,国足迟迟未能敲定新帅,显得是那么格格不入。1日,国足3月份与新西兰队的两场热身赛得到了官方确认。但距离热身赛还有一个半月的时间,国家队谁执牛耳,仍然悬而未决。
主帅人选迟难定夺
自12强赛出局至今,国足已经“消失了”近1年的时间。
本月1日,国足终于更新消息,球队将于3月23日和26日与新西兰国家队进行两场热身赛。时隔三年半,国足终于再次得到了国际A级友谊赛的比赛机会。
在此之间,国字号梯队也频繁有消息传来。春节之前,U20国家队就已经敲定集训人选,并赴迪拜进行了拉练。其间,球队进行了5场热身赛,成绩为1胜2平2负。2月2日,球队离开迪拜,赴克罗地亚进行第二阶段的拉练。
春节之后,U23国奥队和U24亚运队的集训名单相继出炉,分别由成耀东和扬科维奇带队。今年,这两支球队任务不少。不论是奥运会预选赛还是第19届亚运会,都需要认真对待。
相比之下,国足主帅的帅印归属,显得格外“难产”。虽然世预赛36强赛要11月才开打,但帅位迟迟没有归属,还是会给国家队和各俱乐部带来一些麻烦。
目前国足进入新的世界杯备战周期,必然要经历换血,也必然有新鲜血液的补充。若主帅未能敲定,集训队阵容的确定也就无从谈起。同时,中超有望在4月开赛,各俱乐部迟迟未能确定谁将参加集训,也会给新赛季备战带来一定干扰。
此外,国足需要在3月到6月的国际比赛日热身赛中全力争取积分,以便在36强赛分组中获得一个较好的席位。
因此,包括与新西兰两场热身赛在内的每一场热身赛都需要认真对待。而国家队的备战,从哪一天开始都不算早,这更让主帅人选的确定显得紧迫。
选人为何如此艰难
不论是李铁接手里皮的帅位,还是李霄鹏担任国家队主帅,近几次国足换帅总是显得有些仓促。
相较而言,本次换帅留给足协的考虑时间较多,但受限于种种因素,候选者可考虑的范围却似乎并没有扩大多少。
据媒体此前报道,中国足协原计划选择一位业务能力突出、熟悉亚洲足球且能迅速上手的高水平外教。诸如奎罗斯、保罗·本托、斯托伊科维奇、奥拉罗尤、勒纳尔等率队参加卡塔尔世界杯或曾在中超、亚洲地区联赛执教的外籍教练均在候选之列。
不过,选帅并非足协一厢情愿的事。由于国足对于主帅的预算是年薪税后200万美金,这很难满足一些教练员的薪资需求。与此同时,中国足球目前大环境不佳,国足世界排名一再下滑,这也让一些追求执教成绩的外籍教练望而却步。
除自身因素外,国足选帅还面临着其他亚洲球队的竞争。就在不久前,越南队官宣特鲁西出任该队主帅。从资历上看,特鲁西曾长期在亚洲执教且成绩尚可。
不难想象,其他基本符合足协选帅要求的外籍教练,也有可能接过其他亚洲球队抛来的橄榄枝。国足选帅拖得越久,可选择的空间也就越少。
在这种情况下,足协或许应当适当放宽选人标准。例如,“熟悉亚洲足球且能迅速上手”这项要求,就遭到了外界的质疑。目前,国足的选帅已不再像此前几次那样以“救火”为目的,而是要从长计议,为新世界杯周期甚至更长远的发展规划打好基础。
作为一名高水平外教,即使对中国足球不甚熟悉,只要专业能力在线,熟悉国足、熟悉对手,也不是一件难事。
“土洋结合”或为临时选择
有人会问,既然洋帅难觅,为何不将目光放在本土名帅身上。土帅对中国足球的了解毋庸置疑,且开价绝不会超过足协的预算。问题就在于,以土帅的资质和能力,究竟能不能带领国足拿到应有的成绩。
每当选帅时,“土帅洋帅之争”就会成为热议的话题。支持洋帅的人认为,洋帅水平更高,可至今也只有米卢一位洋帅带领国足走进过世界杯。支持土帅的人认为,土帅更了解中国足球,可目前为止,土帅也没有拿出来太亮眼的成绩。
12强赛,李铁和李霄鹏各带队踢了半程比赛,最终国足1胜3平6负,积6分位列小组倒数第二。外界对这两位主帅能力的质疑,从来没有停息过。
值得一提的是,里皮辞职后,李铁、李霄鹏和王宝山三位“土帅”,成为了国足主帅的最佳候选。如今,两位代表着最高执教水平的本土主帅相继失利,又有哪位“土帅”能接过教鞭呢?
洋帅难寻,土帅又受到执教水平的质疑。在高不成低不就中,留给足协选帅的时间已经越来越少了。
有消息称,足协对新洋帅短时间无法到位的情况“早有预判”,因此不排除让现任主帅李霄鹏带队或安排扬科维奇“转岗”接手国足。或者,干脆“土洋结合”,让李霄鹏和扬科维奇共同执教国足。
当然,这大概率是新帅无法到位前的一个“备选”。
其实,“土洋结合”的模式在中超俱乐部中不少见,但对国家队而言却是全新的挑战。如果土洋结合的模式能取得成效,那最是皆大欢喜。
与此同时,若这样的模式不奏效,那这一“备选方案”需要尽早被放弃,避免在将就和妥协中浪费大好的备战时间,将国足拖进大赛临危换帅的又一次轮回。(记者季禹)
(来源:齐鲁晚报 2023年02月03日 A13版)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